2016年12月1日下午,广西师范学院法学院、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所高校与我所隆重举行“实习基地签约授牌仪式”。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侯宣杰院长,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侯宣杰院长、卢明威副院长,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雷裕春院长、实践教研室潘斯华主任,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黄晓东主任,我所韦仁林主任,韦贤斌副主任,秦晓辉副主任,阳远利副主任出席了本次签约授牌仪式。本次会议由阳远利副主任主持,我所部分律师、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2013级部分学生等共2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会议伊始,韦仁林主任致辞,对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他简要介绍了律所概况,就合作涉及的主要问题作了重点阐述。他表示,此次合作是律所与高校交流互动的重要举措之一。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的建立,将为双方发展带来人才素质的提升与进步,增强人才培养,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侯宣杰院长作讲话,他首先对双方合作的融洽交流给予了肯定,对日后合作寄予期望。其次他简要介绍了政法学院的整体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表达了对广西涌流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以及法学专业实习基地良好学习氛围的肯定。
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雷裕春院长作讲话,他首先阐明了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的意义,同时表达了与广西涌流律师事务所合作的肯定。随后他表示在未来合作的日子里,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会充分抓住这个机会,将一批批法学专业在校生输送到我所进行交流与毕业实习。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黄晓东主任作讲话,他表示,虽然水电学院目前暂未设立法学院,但这并不影响双方建立示范性实习基地的共同意愿。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为与其他高校、企业进行交流学习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学院将秉承“共享、共荣、共发展”的理念,发扬励精图治、精诚合作的精神,与合作企业一起,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思路,在校企合作的道路上携手共进、共铸辉煌!
在参会人员的热烈掌声中,韦仁林主任先后与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侯宣杰院长、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雷裕春院长、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黄晓东主任在实习基地协议上签字。随后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侯宣杰院长、广西财经学院雷裕春院长、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黄晓东主任分别向本所授予“广西师范学院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牌匾、“广西财经学院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牌匾及“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示范性实习基地”牌匾。
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的建立是高校与律所共同发展战略和创意智慧的集成,是为了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注入更强劲的发展活力、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这不仅是律所与高校的简单合作,更是从理论与实践方面展开的共同研究与深度开拓。将在人才培养与律所创新方面,为双方共同发展、互惠双赢的合作构想开拓更广阔的空间。